應對疫情,江蘇多地迅速出臺多項政策支持企業發展(一)
2021-08-26 14:53 來源:江蘇印刷 責編:張曉丹
- 摘要:
- 近期,為積極幫助企業應對疫情影響,江蘇多地多部門出臺了支持企業穩定發展的政策措施。江蘇省印協秘書處對相關政策措施進行了整理,供廣大印刷企業參考。
四、減免方式
房產租賃雙方共同協商并以書面協議補充約定,對已收取租金的可一次退還或在減免期間逐月退還,對尚未收取租金的可適當延后收取并減免相應租金。
五、減免流程
南京市主管部門、南京市屬集團負責組織本部門、本集團所屬行政事業單位、企業落實減免政策,明確責任部門,指導督促出租企業快速受理減免申請,及時履行內部決策程序,確保減免政策落實到位。操作流程包括:(1)承租方據實提出房租減免申請及相關證明文件;(2)出租企業初審;(3)南京市行政事業單位及其所辦企業、南京市屬國有企業分別報市主管部門、南京市屬集團復核并集體決策;(4)對符合減免條件的承租戶,由出租企業與其簽訂書面補充協議,執行房租減免政策;(5)南京市主管部門、南京市屬集團做好臺賬管理,防范合同和經營風險。
六、考核激勵
鼓勵南京市主管部門、南京市屬集團努力承擔社會責任,促進南京市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穩定發展。南京市國資委、南京市財政局在考核相關單位當年經營績效指標完成情況時,對按照上述政策減免租金的,將根據實際減免金額視同實現利潤。
區屬(含園區)國有企業、行政事業單位可參照執行。
“階段性降低社保費率”實施細則
一、關于失業保險繳費費率
(一)享受主體
參加南京市失業保險的用人單位及參保人員。
(二)政策內容
根據省人社廳《關于2021年社會保險繳費有關問題的通知》(蘇人社發〔2021〕8號),繼續階段性執行1%的失業保險繳費比例至2022年4月30日。
二、關于工傷保險繳費費率
(一)調整范圍
參加南京市企業職工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
(二)實施方式和期限
南京市一至八類行業所屬企業的工傷保險費率分別在0.2%、0.4%、0.7%、0.9%、1.1%、1.3%、1.6%、1.9%的基準費率基礎上下調20%。自2021年8月1日起實施,實施期限暫定為3個月。
(三)工作措施
1. 妥善處理8月份繳費。對 2021年8月已完成工傷保險費征收的用人單位,重新核定其應繳額,準確確定減少部分的金額。對減少部分的金額,加強與參保單位溝通解釋,可以辦理退費,也可從以后參保企業應繳費款中抵扣。
2. 優化經辦服務。各級社保經辦機構要持續完善和優化經辦管理服務,做好權益記錄,確保降低費率不影響參保人員待遇支付,確保工傷職工個人權益不受影響。
三、關于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繳費費率
(一)減征范圍
參加南京市職工醫保的各類用人單位。
(二)實施方式和期限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率由9.8%(含生育保險單位繳費率0.8%)下調至8.8%。自2021年8月1日起實施,實施期限暫定為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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