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加快打造國際綠色金融樞紐服務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實施意見
2021-10-27 22:04 來源:上海包裝雜志社 責編:張曉丹
- 摘要:
- 上海加快打造國際綠色金融樞紐,是服務國家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的重要支撐。
(七)營造良好綠色金融發展環境
20.建設上海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強化試驗區建設的政策支撐,深化綠色金融改革創新,研究與其他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綠色標準互認、綠色項目互掛機制。優化上海市綠色金融區域布局,引導相關區結合自身特點發展綠色金融。
21.健全綠色金融發展支持配套機制。通過優惠利率、綠色專項再貸款等支持工具,激勵金融機構加大對綠色領域的融資支持力度。優化中小微企業信貸獎補政策,將綠色行業納入重點行業目錄,對相關貸款不良率補償區間下限予以放寬。進一步發揮好政府性融資擔保的作用,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綠色信貸項目的支持力度。支持綠色金融創新項目申報上海金融創新獎。
22.加強綠色金融人才培育。將綠色金融人才納入緊缺人才目錄,將符合要求的優先列入上海金才開發計劃,對入選重大人才開發計劃的在居住、出入境、工作許可證等方面提供支持和便利。大力吸引一批具有國際視野的綠色金融人才,加大青年綠色金融人才培育和集聚力度,對緊缺急需的核心業務骨干,符合條件的可直接引進落戶。
23.建立健全碳普惠體系。出臺上海市碳普惠體系實施方案,發揮金融支持作用,研究探索非控排企業、各類社會團體、公眾共同主動參與碳減排行動的市場化路徑,推動碳普惠平臺建設,為碳普惠項目提供金融服務。鼓勵綠色發展的宣傳教育和普及推廣,營造全社會共同建設低碳社會、發展低碳經濟的良好氛圍。
24.構建綠色金融風險監測防范機制。支持在滬國家金融管理部門開展金融機構氣候變化風險壓力測試,對金融機構在氣候變化、環境監管和可持續發展等情況下面臨的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市場風險等進行評估。加強對綠色債券發行人違約風險的監測和防控。探索建立綠色金融信息監測機制,及時準確研判風險隱患。引導金融機構做好綠色金融創新過程中的風險監測、預警、評估與處置,支持金融機構研究推出風險應對工具,積極穩妥做好風險防范化解工作。
五、保障措施
發揮上海市推進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領導小組作用,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進一步細化政策措施,研究解決上海綠色金融發展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加強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各類傳媒,加大宣傳力度,普及綠色金融理念。強化對綠色金融改革創新工作的監測評估,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推動各項措施落地落實,總結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
本意見自2021年11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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