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教育廳教育印刷廠原負責人劉耀鐘被判
2020-06-10 14:39 來源: 責編:???
- 摘要:
- 據中國檢察網消息,日前,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廣州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廣東教學儀器廠、廣東省教育廳教育印刷廠原負責人、被告人劉耀鐘貪污、挪用公款、受賄一案作出一審判決。
【CPP114】訊:據中國檢察網消息,日前,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廣州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廣東教學儀器廠、廣東省教育廳教育印刷廠原負責人、被告人劉耀鐘貪污、挪用公款、受賄一案作出一審判決。
該院判決被告人劉耀鐘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并處罰金二百萬元;犯挪用公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三十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罰金二百三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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